即使並非 Michael Jordan 所屬世代的球迷,肯定也對其「Jumpman Logo」不會陌生。這個全世界球迷都熟悉的飛人標誌源自 Jordan 本人的動作剪影,左手持球高舉並張開雙腳彷彿騰空飛行,完美地成為「Air Jordan」的圖騰。
但或許與人們想像中的故事有所不同,這個目前市值高達數十億美元的品牌標誌,其動作最初設計其實與灌籃並沒有太多關聯。
「每個人都以為我是要助跑起跳飛身灌籃,但其實當時我只是做了一個芭蕾舞動作,原地跳起並伸展雙腿罷了。」Jordan 曾在受訪時這麼透露。
是的,就是芭蕾舞。
「Jumpman」標誌的動作設計最初源自 1984 年,當時還沒有 Air Jordan 球鞋系列,那年 21 歲的 Jordan 入選美國奧運代表隊後,為一本名為《Life》的雜誌進行拍攝,攝影師 Jacob Rentmeester 希望能拍出展現 Jordan 過人彈跳力的照片,於是他請 Jordan 跳在空中將雙腳張開,做出類似芭蕾舞的動作,其動作在芭蕾舞中稱為「Grand jeté」。
之後隨著 Air Jordan 1 問世,球鞋設計師 Peter Moore 有次看到 Jordan 的那張雜誌照片,覺得正好可以拿來當作 AJ1 的廣告宣傳元素。不過當時 Nike 並沒有該張照片的使用權,儘管後續聯繫攝影師 Rentmeester 並支付 150 美元獲得臨時許可,也還是存在一些使用上的限制。
後續 Nike 決定乾脆自己重拍照片,讓 Jordan 穿上 AJ1 之後擺出相似姿勢,但整體動作設計變得更有張力,另外背景則設定為遠處的高樓大廈剪影,更加襯托 Jordan 凌空飛起的魄力感。
而「Jumpman」標誌真正誕生是在 1987 年,隨著 Moore 離開 Nike 之後由另一名傳奇球鞋設計師 Tinker Hatfield 接手 Air Jordan 球鞋系列設計,當時 Hatfield 決定把 Jordan 拍攝 AJ1 廣告的飛人動作直接置入在 Air Jordan 3 的鞋舌上,取代原先前兩代的「Air Wing」Logo,成為 AJ 系列首雙擁有「Jumpman」標誌的鞋款。
隨著 AJ 球鞋系列的熱賣,「Jumpman」標誌也越來越具知名度,後續 Nike 更另創「Jordan Brand」品牌支線,其標誌正是大家熟悉的「Jumpman」。直到現在,無論在球場或街頭,都能常看到這個飛人標誌,也成為近代最具代表性的品牌標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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